关于艺术类社会组织支持中小学艺术教育发展工作的建议

201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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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艺术类社会组织支持中小学艺术教育发展工作的建议

为发挥云南省艺术类社会组织在青少年艺术教育方面的优势和引领作用,帮助中小学全方位、多样化、深层次地开展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建议合法的、有条件的、有能力的省本级艺术类社会组织和州(市)级艺术类社会组织支持中小学艺术教育发展工作: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教体艺[2014]1号)中第二条提出的“整合各类教育教学资源,形成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合力。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学校艺术教育,开发利用校外艺术教育资源,将更多的文化建设项目布点在学校,并尽可能向当地群众开放,实现艺术教育资源共享。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学校充分利用当地各种文化艺术场地资源开展艺术教学和实践活动。鼓励学校与社会艺术团体及社区建立合作关系。”的要求,推动我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科学、有序、和谐地发展。支持中小学办学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切实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不断增进优质教育供给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解决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进一步强化艺术类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宗旨,以及履行国家建设赋予社会组织的使命。

二、目标任务

开展支持中小学特色发展工作,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部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持续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学校办有特色、学生学有专长,提升整体办学水平的重要任务。

通过这项工作,一是加强和改进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引领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提高审美能力,激发学生对美的爱好与追求,塑造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个性,对学生进行生动的“向真、向善、向美、向上”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生“立志向、有梦想”,用中国梦激发学生心中的理想梦;二是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学校办有特色,增加吸引力和影响力;三是充分发挥我省各方面资源优势,强化我省艺术类社会组织和中小学的协作共建、资源共享,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形成育人合力。在小学阶段,使学生自身的艺术素养得到提升,个性得到发展,并形成广泛的兴趣和爱好,基本掌握一至两项艺术技能。

三、实施办法

艺术类社会组织支持中小学艺术教育发展工作在小学阶段开展。再全省范围内选择部分小学试点,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实施,采取年级滚动方式进行。不断加强对资源的整合和利用,逐步扩大支持学校的数量。

参加支持的单位为省本级艺术类社会组织和州(市)级艺术类社会组织。支持方式采取在小学挂牌基地学校、特色学校、项目实验学校、艺术家工作室等形式。  云南省委、省政府提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职能就是做好服务、引导、监管的作用。教育局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在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过程中我们也要改变思路转变职能,做好服务、引导、监管的作用。2015年8月1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第62号文件《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精神,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让合法的、有条件的、有能力的省本级艺术类社会组织及州(市)级艺术类社会组织支持中小学艺术教育发展工作。财政拨付专项经费予以支持,学校负责专用教室和活动场所的建设,并配备艺术教学和学生社团活动所需设备。

四、实施内容

(一)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素质教育为主线

在小学创建富有生机的人文氛围和具有底蕴的学校文化,全面提升校园文化的品味与品质。进一步改善学校文化氛围,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育人环境,形成云南教育新气象。

(二)以深化、细化学校艺术学科教学为重点

引导和指导小学创新性地开展学科教学改革,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探寻育人规律、破解教学难题、促进质量提高。在现有小学艺术教学标准和教学计划的前提下,依托艺术类社会组织优势,积极拓展教学内容,开发和实施具有云南特色和特点的艺术课程,构建云南小学艺术学科教学新模式。

(三)以提高学生艺术综合素养为核心

发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学生艺术社团,培养学生的兴趣和爱好,满足需求。利用艺术类社会组织的优势和独特条件,对学生社团活动进行辅导和提供支持。借助教育部实施艺术2+1项目,在每年举办的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中让艺术类社会组织参与到艺术节活动中来,发挥社会组织的功能,联合举办艺术节活动。举办多种形式,集音乐、舞蹈、戏剧、戏曲、书画、摄影为一体的艺术节,把中小学生艺术节作为学校艺术教育与发展阶段性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示,对学校艺术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和优秀人才的一次检阅。让更多的中小学生、艺术教师、学生家长参与到艺术节活动中来,加强各学校之间、师生之间、家长之间的交流,增进了解,发展友谊,让每个学生都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对各民族学生进行生动的“向真、向善、向美、向上”教育。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提高审美能力,激发学生对美的爱好与追求,塑造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生“立志向、有梦想”,用中国梦激发学生心中的理想梦。

(四)以促进小学艺术教师成长为抓手

云南省艺术类社会组织的专家团队由大中小学校及文化艺术院团教学经验丰富、专业技能过硬、艺术修养高的专家组成。通过采取小学教师到艺术家工作室进修培养、师徒结对、教学实践等多种形式加快小学艺术教师的专业拓展和水平的提高。通过多种政策鼓励教师提升自身素质和专业水平,形成推动云南省中小学艺术教师发展的新实力。

(五)以艺术类社会组织专家理论和实践研究优势为依托

在小学开展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艺术教育有效实施等项目的研究与实践,提高小学专业教师参与理论研究的水平。同时,艺术类社会组织专家率先将相关艺术理论研究成果在小学进行实验和转化,探索艺术类社会组织专家团队与中小学理论与实践研究互动的新机制。

(六)以艺术类社会组织为主导,正确引导学生参加社会文化艺术活动

目前,由于多种原因,校内艺术教育完全满足不了学生提升自身艺术修养的需求,95%的学生学习“音乐、舞蹈、书画”都是通过校外艺术教育培训机构来提升自身的艺术修养,这就说明了社会艺术教育是艺术特长学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种情况下,各类社会艺术培训机构就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非政府部门主办的各类艺术比赛及交流活动,每年寒暑假在云南省打着“国字号”的青少年艺术赛事活动就有十几个,这些青少年艺术赛事活动的主办单位多数是不正规、不合法的,这些活动的承办者有的是文化传播公司、有的是个人。在这些赛事活动中大部分活动在运作过程中极其不规范,给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人生价值观带来了影响。种现象表明,通过合法的、有条件的、有能力的艺术类社会组织为主导,正确引导学生参加社会文化艺术活动,才能着力解决好社会艺术教育与学校艺术教育的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现实问题。

(七)建立科学的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体系、制度,真正体现学生出学生的综合艺术素质

通过艺术类社会组织的配合,建立一套科学的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体系、制度,真正体现学生出学生的综合艺术素质。对每位同学进行“语言表达能力测试、艺术技能测试、音乐欣赏测试”等三个项目的测试,三项测试成绩的总和为最终测试成绩,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出学生综合艺术素质,这样有利于解决复杂的测评体系,有利于公平公正。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站在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视察工作时讲话的精神高度,认识、支持和参与这项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提升学生素质,实现教育均衡,发展学生个性的探索与创新。加强统筹和领导,认真落实好各项政策,使用好专项经费。

(二)云南省艺术类社会组织要积极履行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办会宗旨。调动社会组织资源,指定部门和安排人员具体负责,鼓励社会组织专家团队和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会员参与支持工作。支持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发展工作要整体设计、缜密实施,不越位、不缺位,全力推进此项工作。

(三)云南省艺术类社会组织要紧紧围绕学校文化建设、学科课程教学、学生社团发展、教师培养培训、理论实践研究五个方面开展支持。抓住重点、真心投入、有效实施,将目标落实到培养学生素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上。出实招、使实劲,帮助小学形成办学特色。

(四)市、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小学开展工作,指定业务科室全面负责,加强监管和督导,并将这项工作写入市、区、县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要调动整合属地艺术教育、校外教育资源给予学校具体帮扶。优先推荐和支持这些学校参与艺术教育各项改革,搭建国内外艺术交流活动平台,展示相关成果。

(五)市、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做好本辖区小学与支持的艺术类社会组织的对接工作,围绕“一校一策”研究制定所涉及小学接受支持的具体方案,签署支持合作协议。统筹安排好经费的使用,并加大投入改善小学艺术教育方面的设施设备条件。

(六)市、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分层、分类稳步实施,确保不走样、不变形。市、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小学要提出明确工作目标,参与支持中小学特色发展工作的艺术类社会组织要解放思想、勇于担当、整体投入,以点带面。特色建设重点在课程的研发与实施、学生社团的发展和学生兴趣专长培养上,逐渐充实相关内容。云南省教育厅结合落实教育部有关艺术教育相关改革工作部署,与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建设,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建立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制度等工作相结合,统筹推进该项工作。注:建议所提及的“艺术类社会组织”主要指的是艺术类的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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