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修满公共艺术课程学分才能毕业!

2019-04-12
来源:

高校美育

必须修满公共艺术课程学分才能毕业!教育部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新时代高校美育改革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其中指出,各高校要明确普及艺术教育管理机构,把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高校人才培养方案,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实行学分制管理,鼓励高校开展学生跨校选修公共艺术课程和学分互认。
      依据《意见》,到2022年,高校美育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育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师资队伍建设和场馆设施明显加强,推进机制和评价体系日益完善,高校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显著提升。到2035年,形成多样化高质量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高等学校美育体系。
     《意见》中明确,普通高校要强化面向全体学生的普及艺术教育。完善课程教学、实践活动、校园文化、艺术展演四位一体的普及艺术教育推进机制。规范公共艺术课程,加强公共艺术课程教材建设,修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
    教育部鼓励高校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积极探索构建公共艺术课程体系,培育建设一批高质量的美育精品课程。
    《意见》指出,高校的艺术教育要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构建多元化、特色化、高水平,具有中国风格的艺术学科专业体系的目标。各个高校艺术专业的设置应与学科建设、产业发展、社会需求、艺术前沿有机衔接,增强人才培养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契合度,依托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一万个国家级一流专业点和一万个省级一流专业点),建设好国家级一流艺术类专业。
    为了促进高校美育建设,要推进高校艺术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构建协同培养的育人机制。支持高校设立并办好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戏剧教育、戏曲教育、影视教育相关专业。
    同时,国内将建设一批高师改革试点学校,引导艺术师范专业不断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为基础教育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性美育教师。
   《高校美育意见》提出了新时代加强高校美育工作的基本原则与指导性意见。为切实保障文件的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各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落实意见的实施细则,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部属高校实施细则须于201991日前报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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