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
一、填空题(本题共10个空,每空1分,共计10分)
1、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1)文化事业:是指以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吸收和同化优秀域外文化,丰富和提高人们的审美水平、思想觉悟、道德素质,提高人们的才智能力,纯化和优化社会风气、生活秩序、行为规范与价值取向,并能给人们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提供精神动力与智力支持为目的的文化建设,这就决定了文化事业的公益性质、非盈利性质和精神特征
2)文化产业则是按照经济法则和价值规律,以文化为资源进行生产,采取规模化生产和市场运作的方式,以赚取利润和发展经济为目的的文化生产与文化消费活动。文化产业具有经济性质与物质特质
2、第一个进行文化立法的国家:英国的《安妮法》
3、“一臂间隔”原则在文化产业上的应用:
1)“一臂间隔”的原则在文化政策上网通行术语中,“分权化”的文化挂历观念通常被形象地表述为“一臂间隔”原则。
2)所谓“一臂间隔”原指人在列队中与其前后左右的伙伴保持相同的距离。经济领域,子母公司。被挪用到文化政策上多只国家对文化拨款的间接管理模式,但这种管理模式同时要求国家对文化采取一种分权式的行政管理体制
3)对“一臂间隔”原则认同采取的国家:英国(二种结合),瑞典,瑞士,丹麦,澳大利亚,加拿大,比利时,奥地利,芬兰,美国(间接管理)
对“一臂间隔”原则不认同的国家:德国,法国(间接管理)
4、我国目前的音像管理体制两部门分工分级责制:
1)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印象制品的进口、批发、零售和出租的监督管理工作;
2)国务院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音响制品经营活动的监制管理工作
5、电影法律关系:
1)电影的法律关系分为:电影行政管理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
2)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与者,主要包括管理电影的行政部门、电影制片单位、发行单位、放映单位、进出口单位和以资助、投资的形式参与摄制电影片等活动的自然人
客体:主要为电影活动,即电影的制片、进口、出口、发行和放映活动。
3)电影法律关系的内容指电影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二、名词解释(本题共5个小题,每题4分,共计20分)
1、文化产业政策:就是为了促进本国的经济繁荣和文化的可持续发展,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整文化产业关系,规范文化产业活动而制定的政策
2、文化政策:是国家的文化部门未达到一定的目标对文化领域的问题所颁布的相关规定和对策原则,是国家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物博物等领域实行意识形态和行政管理所采取的一整套制度性规定、规范、原则和要求体系的总称,是政府基本政策在文化事业方面的具体政策
3、法律责任: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补偿、强制履行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亦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
4、出版单位:包括报社、期刊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和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等
5、营业性演出:是指演出的表演者或组织者以获取款、物或广告效益为目的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6、涉外文化艺术表演活动:是指中国与外国间开展的各类音乐、舞蹈、戏剧、戏曲、曲艺、杂技、马戏、动物表演、武术及气功演出等交流活动
7、电影审查制度:是指对需公开发行、放映、进口、出口的电影片,由国家电影行政部门实施内容和技术质量审查,颁布《电影公映许可证》的一项制度
8、电子公告服务:是指在互联网上以电子布告牌、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网络聊天室、留言板等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
9、著作财产权:包括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电影、电视、录像或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10、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所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的结晶而依法享有的权利,它涉及及文学、艺术、科技、工商领域的智力成果及相关权利
三、简答(本题共5个小题,每题6分,共计30分)
1、设立出版单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有出版单位的名称和章程
2)有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
3)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4)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和固定的工作场所
5)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编辑出版专业人员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世界版权公约》与《伯尔尼公约》有哪些不同方面?
(1)国民待遇原则,与《伯尔尼公约》的区别在于是否给予在本国有住所的外国人以国民待遇,该公约缔约国有选择的权利。
(2)权利主体与客体,该公约规定著作权主体为“作者及其他版权所有人”与《伯尔尼公约》将主体限定为作者不同。同时该公约并未像《伯尔尼公约》那样详细列出受保护作品的种类,其客体范围规定较为笼统。
(3)权利内容与期限,该公约未明确规定作者的人身权利,是否保护由各国立法决定,对财产权利也未详细列举,仅强调翻译权、复制权、表演权、改编权等。此外该公约规定的保护期限较短,一般作品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25年,实用艺术作品和摄影作品的保护期不得少于10年。
(4)版权标记,该公约规定作品在首次发表时,每一件复制品均需注明著作权标记“①”、著作权人姓名、首次出版时间。
3、国家支持、鼓励的出版物有哪些?
1)对阐述、传播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重大作用的
2)对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有重要意义的
3)对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和及时反映国内外新的科学文化成果有重大贡献的
4)具有重要思想价值、科学价值或文化艺术价值的
4、国家禁止含哪些内容的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项目来华?
1) 反对中国国家制度和政策、诋毁中国国家形象的
2) 影响中国社会稳定的
3) 制造中国民族分裂、破坏国家统一的
4) 干涉中国内政的
5) 思想腐朽、颓废,表现形式庸俗、疯狂的
6) 宣扬迷信、色情、暴力、恐怖、吸毒的
7) 有损观众身心健康的
8) 违反中国社会道德规范的
9) 可能影响中国与其他国家友好关系的
10)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5、娱乐场所禁止从事含有哪些内容的行为?
1) 反对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或领土完整的
3) 危害国家安全或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伤害民族感情或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
5) 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6) 宣扬淫秽、赌博、暴力以及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或教唆犯罪的
7) 违背社会公德或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6、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资助哪些项目?
1) 国家倡导并确认的重点电影片的设置和优秀电影剧本的征集
2) 重点制片基地的技术改造
3) 电影院的改造和放映设施的技术改造
4) 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的电影事业的发展
5) 需要资助的其他项目
7、广告不得含有哪些内容?
1) 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
2) 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3) 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4) 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 妨碍社会公众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社会风尚
6) 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
7) 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8) 妨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的其他内容
8、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具备哪些条件?
1) 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2) 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
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3) 服务项目属于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9、哪些情况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1) 利用交通安全措施、交通标志的
2) 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
3) 妨碍生产或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
4) 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
5) 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
四、案例分析(本题共2个小题,每题20分,共计40分)
1、2004年初,某大型慈善演出活动组委会委托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A公司邀请港台及内地演艺人员参加大型慈善演出活动。因A公司没有演出经纪资质,组委会委托某市演出公司B公司向文化部申报演出批文,演出公司收取承办费4万元。5月26日,组委会与体育中心签订了场地租金100万元的协议,实际支付人民币60万元和价值10万元的演出门票。组委会与A公司签订了总值160万元(税后款)的演出合同。在演出活动开演前,A公司及部分演员以组委会未能全额支付演出报酬为由拖延演出,有关部门和组委会紧急筹集资金及现场票款支付演出相关费用,致使演出拖延50分钟后才开始。
此次慈善公益演出活动全部收入130余万元,但是各项支出总计近300万元。这次慈善演出活动,不仅未能为希望小学和慈善事业筹集资金,反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在社会上产生极为恶劣的影响。
请具体分析A公司(7分)、 B公司(7分)、体育中心(3分)、演职人员(3分)在此次活动中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原因?
2、2002年3月,某作家将其小说的电影、电视剧改编权、拍摄权转让给某录音录像公司。双方又于2004年12月续签了有效期至2008年3月的转让合同。根据合同,录音录像公司是小说改编权及拍摄权的惟一合法享有者。为拍摄摄该作品,公司已完成了前期的准备工作,投入了相当的人力、物力。2005年,该公司得知某电影学院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将该小说改编、摄制电影,并组团携该影片参加国际学生电影节,观众系参加电影节的各国学教师,也有当地公民。放映该片时,电影节组委会对外公开出售少量门票。电影学院诉称:被告改编拍摄的电影片是学生毕业作业。电影学院文学系学生王某为完成改编课程作业,将小说改编成电影剧本。电影学院对在校上交的改编作业进行审核后,选定将王某改编的剧本用于学生毕业作品拍摄,用于评定学生学习成果。被告拍摄该片的行为,属对该作家已发表品的合理使用,直接目的是制作学生毕业作业,没有侵犯原告的作品专有用权。该片是全长仅为30分钟的短片,除被告在小剧场放映一次用作观摩教学外,在学生电影节上也只放映了一次。被告拍摄该片主观上无恶意。
结合案例,结合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知识回答:
(1)电影学院摄制该部电影的行为是否属合理使用他人作品(4分)?为什么(6分)?
(2)电影学院将电影送往国际学生电影节放映的行为是否属合理行(4分)?为什么(6分)?
3、王旭和刘刚组成的旭日阳刚组合,凭翻唱汪峰创作的《春天里》爆红。两人唱歌的视频被朋友发上网,点击超过千万次。汪峰看到视频后被打动,在去年11月的怒放摇滚英雄演唱会上海站演出中,他邀请旭日阳刚同台演唱《春天里》。农民工组合旭日阳刚凭借翻唱汪峰的《春天里》迅速走红后,摇身一变成为广受欢迎的草根歌手,特别是春晚的亮相让旭日阳刚的演出费水涨船高,而且
是针对性地唱汪峰的歌。当被问及组合的商演价格是否达到网上传言的3万至5万元时,经纪人黎冬曾经毫不避讳地说“确实有这个价”。如今全国各地商演邀约不断。春晚后,汪峰发表公开声明称,旭日阳刚开始用他的歌参加商业演出,所以决定停止授权对方在任何大型演出、商业活动以及音像制品中演唱自己的作品。汪峰说:“当时只是想帮助这样有梦想的年轻人。我认为,邀请他们出现在我的演唱会上就是非常大的一种帮助。”演出结束后,他对黎冬说:“希望你们能创作或拥有属于自己的作品,因为那样的成功是真正的成功,而且你们自己也会自豪。虽然现在还早,但如果永远翻唱别人的作品,最终是不会长久的,而且更多的荣誉与赞美还是会属于歌曲作者和原唱。”旭日阳刚对媒体承认,每场演出费大概有3-5万,但是,演出中大量翻唱汪峰的歌,他们却并未支付过任何费用。对于这种情况汪峰方面终于在昨日(2月10)电话口头通知到旭日阳刚经纪人黎冬,告诉其以后不要再唱《春天里》。旭日阳刚的经纪人黎冬称,希望邀请汪峰为旭日阳刚创作新歌。事件发生后,众多网友也展开了激烈论战,有人认为汪峰属于典型的羡慕嫉妒恨,这么做是妒忌别人的名气,也有人认为汪峰的做法很正确。
(1)通过案例,论述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及问题?(10分)
(2)旭日阳刚、汪峰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10分)
4、某市自动控制有限公司是一家2000年注册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生产转速平衡机、承接自动控制工程技术服务等技术改进和技术咨询项目。总经理舒某利用自己外籍人士的便利,为国内的研究所等;等科研机构代订购境外图书、期刊。舒某命下属从网络搜集到国外最新的出版版物资料,寄往各大研究所和高校。待客户确定所需资料后,由公司负责具体订购,再由公司分寄给客户。舒某获取原版资料不仅比国内以正常渠道销销售原资料的图书公司来得快,而且获取资料的范围广,图书、期刊,甚至国外著名科研会议的会议记录、学术报告、专业论文等,只要有需求,该公司都能满足。到2010年,由于代订图书、期刊的业务量不断增大,该公司索性开始主营该项业务。
(1)该公司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2分)?为什么(3分)?
(2)如果该公司申请出版物进口业务是否可以得到批准(2分)?为什么(3分)?设立出版物进口单位应该具备什么样的条件(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