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玲雅琴行教学员工管理制度的通知

2017-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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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玲雅琴行教学员工管理制度的

通   知

玲雅琴行教师员工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琴行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使教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本着对学员负责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遵守职业道德,关心爱护学生,维护好琴行财物。热情耐心,平等对待每一位学员。

2、上课时间必须严格按照琴行的规定,保证每节课时45分钟,每周不得少于三个课时,上课期间不得与学生闲谈无关课程内容的信息,不得长时间离开教室和长时间接听电话。

3、根据学员的要求、结合琴行的实际合理安排上课时间,并严格按所定时间给学生上课。如有调整应当提前一天通知学员(家长),并征得琴行管理人员的意见。

4、严格按琴行教学进度合理、灵活安排教学内容,并根据不同学生要求安排教学计划。

5、上课必需做好教学记录,学期结束上交检查。对教学中的经验、教训,要及时总结。

  二0一六年四月

 

玲雅琴行学员管理规章制度

1、遵守琴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安排,上课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完成作业。

2、学生上课、练琴时家长必须按时负责接送,确保路途安全。

3、爱护琴行的各项设施设备,保持乐器的清洁和其他财物的完好,不刻划和损坏乐器。

4、练琴的学员,要按照规定的时间练琴,不影响下一位学员的练琴时间。

5、请学员提前交纳下一学(周)期的课时费,中途退学的学员,琴行不予退还课时费。

6、因故不能按时上课的,应提前一天向琴行老师请假。每学期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7、不得影响下一位学员的上课,凡上课迟到者,将不予补足所迟到的时间,教师只按剩余的课时进行授课。

9、每学期请假超过三次、无故旷课者,不予补课,不退课时费。

      二0一六年四月

以上规章制度请自觉遵守!

        2017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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