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学生艺术素养测评实施方案(试行)
为建立健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评价制度,改进我省美育教学,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指示精神,以及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办法》的工作要求。特制定《山东省学生艺术素养测评实施方案》。
一、方案宗旨。
建立中小学艺术教育测评制度,充分发挥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了解掌握学生艺术素养发展状况,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改进和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应覆盖到全体学生。
三、测评原则。
本方案是针对不同阶段学生艺术成长和艺术素质的形成状况进行测评。学生艺术素质测评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既关注学生艺术课程学习水平,也关注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既关注学生的学习成果,也关注学生的学习态度;既关注对学生的基本要求,也关注对学生的特长激励。
四、测评时间。
山东省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自2015年开始试点实施。省教育厅将建立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请各地市推荐2-5个县市区作为实验区,并推荐5-10所学校作为实验学校,于7月20日之前将名单报送山东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各地教育部门也要抓好一批实验区,进一步完善艺术素质测评指标、内容和相关配套政策,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要加大交流力度,及时总结并推广典型经验。
五、测评指标及分值
学生艺术素养测评指标及分值,依据教育部《学生艺术素养测评办法》的要求执行。
1、测评指标。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见附表)由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和发展指标三部分构成。基础指标是中小学生在校内应参加的课程学习和课外活动;学业指标是中小学生通过校内学习,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达到的目标;发展指标旨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
2、测评分值。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以分数形式呈现,基础指标40分;学业指标50分;发展指标20分,其中加分项目10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测评方式
学生艺术素养测评,实行学校自评和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监测,并实行分层次、区域性、逐级上报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
1、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以学年为单位进行。各地中小学校于9月底前将2014-2015学年《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报至当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自评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纳入校长考核内容。各县市区要加强对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的指导和管理,要将自评项目作为监测教育发展和考核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教育督导检查。
2、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自2015年开始实施。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按要求逐级报送年度报告。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于11月底前将2015年度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报送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各地要把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制度,通过年度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本地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状况,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学校艺术教育工作。
七、测评内容
1、自评项目内容。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项目包括艺术课程(课时计划、授课内容、授课效果)、艺术活动(学期计划、项目计划、活动情况)、艺术教师(培养计划,业务条件、进修情况)、条件保障(教学设施、器材配备与补充、教学利用情况)、特色发展(特色项目、实施方案与计划、实施效果)以及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测评实施方法,如:面试、抽测、活动情况统计等;测评记录方法,如:录像、图片、证件、文字等)等。学校应在全面总结本校艺术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填写自评报表(见附表)。
艺术课程测评,学校应根据课程标准和学科教材要求,设立详细的测评内容,特别注意各不同阶段的延续性发展测评,并有改进措施和效果。
2、自评报表内容。自评报表由自评项目、自评内容、自评记录、自评得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构成,学校应根据自评项目内容如实填写。
3、自评结果呈现方式。自评结果以分数形式呈现,艺术课程30分,艺术活动20分,艺术教师20分,条件保障20分,特色发展10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10分(加分项目)。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八、测评报送流程
1、学校每学年进行一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自评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纳入校长考核内容,确保过程规范、结果真实,不弄虚作假。每年9月底前将《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报至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2、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结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当年10月至12月。公示期内社会对自评报告的意见和投诉,要及时收集、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
3、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的指导和管理。教育督导部门要对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开展必要的督导检查。
九、测评要求。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依据是学生的写实记录(录像、照片、文字等)、成绩评定,同时参考教师评语、学生互评、自我评价等。
1、学校可分年级段组织实施测评工作,测评结果应及时汇总、整理、存档、上报。
2、学校要如实记录每一名学生的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初中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测评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3、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生艺术素质纳入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4、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狠抓落实。要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步骤,探索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
十、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
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
省(区、市) 市
学校名称(公章): 联系电话:
学校类别:□普通小学; □普通初中; □普通高中; □完全中学; □职业高中;
□九年一贯制学校; □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教学班总数:小学 个; 初中 个; 高中 个
在校学生总数:小学 人; 初中 人; 高中 人
专任教师总数:小学 人; 初中 人; 高中 人
自评项目 | 自 评 内 容 | 自 评 记 录 | 自评 得分 | 存在的 主要问题 | 改进措施 |
艺术课程 (30分) | 按照国家要求开齐开足上好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利用当地教育资源,开发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艺术课程,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
音乐: 课时/周; 美术: 课时/周; 综合艺术: 课时/周; 地方/学校艺术课程: 课时/周,列出课程名称
| |||
艺术活动 (20分) | 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艺术活动,因地制宜建立学生艺术社团或兴趣小组,保证每周有固定的艺术活动时间,每年组织合唱节、美术展览和艺术节等活动。充分利用学校校歌、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校园、教室、走廊、宣传栏、活动场所等,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艺术环境。 | 学校开展艺术节等活动场次: 场/年; 每周开展艺术活动频次: 次/周; 校级学生艺术社团/兴趣小组数量: 个,列出项目(如合唱、民乐、管乐、交响乐、舞蹈、戏剧、戏曲、美术、书法等) ; 艺术活动学生参与面(占学校学生总数比例): %; 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基本情况: | |||
艺术教师 (20分) | 在学校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课时数和学校班级数配备艺术教师,满足艺术教育基本需求,加强教师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 艺术教师总数: 人(含专职 人、兼职 人),其中:音乐 人、 美术 人、其他 人; 艺术教师生师比: ; 艺术教师平均周课时: 课时/周; 艺术教师缺额数: 人; 本学年艺术教师参加县级以上培训人数: 人 | |||
条件保障 (20分) | 设置艺术专用教室和艺术活动室,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艺术课程教学和艺术活动器材。 | 艺术专用教室/活动室: 个,其中:音乐 个、美术 个、其他 个(列出名称 ); 艺术场馆: 个,面积: ㎡(列出名称 ); 是否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艺术课程教学和艺术活动器材: | |||
特色发展 (10分) | 发挥本校艺术教育资源优势、依托本地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艺术资源,形成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特色。充分利用社会艺术教育资源,利用当地文化艺术场地资源开展艺术教学、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学校与社会艺术团体及社区建立合作关系。 | 列举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发展成果:
| |||
学生艺术 素质测评 (加分10分) | 认真组织实施学生艺术素质测评 | 实施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起始学年: ; 本学年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覆盖面(占学校学生总数比例): %; 本学年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 | |||
自评结果 | 总分 ;等级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注:1.请对应自评项目和自评内容进行自评,并认真填写此表。
2.学校可另附自评报告。
3.此表一式两份,报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一份,学校存档一份。
山东省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试行)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学科目标 | 分值 |
基础指标 | 1课程学习 | 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学习的出勤率、参与度和学习任务完成情况 | 1、学期、课时、课堂学习计划的完成 2、课堂教学活动的参与 3、课堂教学内容的掌握与表现。 | 25 |
2.课外活动 | 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兴趣小组、艺术社团和各类艺术活动的表现 | 1、社团活动学期内容的学习 2、艺术项目学习计划的完成 3、参加各类艺术活动情况 | 15 | |
学业指标 | 3.基础知识 | 理解和掌握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标准要求的基础知识的情况 | (音乐)在理解和掌握音乐基础知识的同时,小学段应初步形成音乐音乐听觉与欣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初中段应形成音乐音乐听觉与欣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高中段应形成音乐音乐听觉与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具体各年级的学生发展目标请参照课标) (美术)在理解和掌握美术基础知识的同时,从“造型•表现”、“设计•应用”、“欣赏•评述”和“综合•探索”四个学习领域,形成学生的观察能力、欣赏能力、造型与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具体各年级的学生发展目标请参照课标) | 25 |
4.基本技能 | 掌握和运用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标准要求的基本技能的情况 | 音乐:能有表情地演唱或用课堂乐器演奏教材中的音乐作品。 美术:能够利用美术工具临摹和构思创作美术作品 | 25 | |
发展指标 | 5.校外学习 | 自主参加校外艺术学习、参与艺术实践的情况(主要指参与社区、乡村文化艺术活动,学习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欣赏高雅的文艺演出和展览等) | 1、有参与社区、乡村文化艺术活动的经历 2、有主动参加校外艺术学习过程和成绩证明 3、自觉学习和参与传承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对民族民间艺术有一定的了解。 4、有欣赏高雅艺术,观看高水平文艺演出和艺术展览的经历。(每学期1——3次)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