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夺命涵洞”有感于行车安全

201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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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前、一则热点新闻,在东莞做生意的李女士一家人本来欢欢喜喜地准备来佛山和广州发展事业,谁料8月19日那天,天下着大雨,坐了一家七口人的小车突然开进浸满水的涵洞内没有再开出来。直到事发3天后,李女士夫妻、他们的女儿、儿子、儿媳和一对孙儿被发现全部死在位于白云区棠乐路京广铁路涵洞的车里。

   据警方通报,小车上的5个大人和2个小孩均没生命体征。法医初步检验,7名死者均符合溺水死亡特征。

    小车穿过发生水浸的涵洞造成7人溺亡,究竟谁该为此负责?我想死者和管理方都有责任
    根据报道,在事发涵洞口设置有“下雨天有积水,禁止通行”的标识。这说明涵洞管理方知道有危险,并对危险进行了警告。
   涵洞虽然设置了警告牌,但依然有行人通过涵洞,管理方也知道别人对其警告视若无睹,就说明光设置警告牌还不够,也不足以免除管理方的责任。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管理方应直接采取封堵涵洞的做法,或采取措施消除积水保证通行。

    我一直在想,车是怎么开进涵洞?可能是因为驾驶员急着赶路,要驶入涵洞前又没有停车观察一下也有一定的关糸。

    作为一个有经验的驾驶员,换句话说:那怕是新手应当知道,对于没有走过的路,在道路宽窄、路面状况好坏不了解的情况下特别是雨中开车,更要使用低速挡缓慢行驶,停车察看,随时要做好防止涉水陷车的准备啊!

   如果是必经之路,当车经过有积水或者立交桥下、深槽隧道涵洞等有大水漫溢的路面时,首先应停车查看积水的深度,水深超过排气管,容易造成车辆熄火。如果水深超过保险杠,容易进水。不要高速过水沟、水坑。这样会产生飞溅,导致实际涉水深度加大,容易造成发动机进水。

 这件事告诉我们所有驾驶人员,开车尽量不涉水,不要选择很少车辆行驶的路每辆车都有一定的涉水能力,但是,对于积水严重的路段,能绕就绕,不能绕就等或者改期再走

总结下来也就一句话,“不怕一万、就怕万一”,雨天会增加路面的复杂性,开车一定要更加注意,宁可慢,也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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