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
活动疫情防控措施
2021年11月,文旅部发布的《恢复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防控为先。
(二)坚持严格管理。
(三)坚持预约限流。
二、考生和家长防护
(一)做好入场检测工作。考点应当配备测量体温设施设备,并安排专人值守。考生检录时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核酸检测等有效健康证明,按照考场安排持准考证进行检录登记。考生不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的,禁止入内。
(二)实施预约限流措施。考级机构应当通过不见面方式开展现场考级活动考试报名、考场安排、证书发放等工作。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相关参数标准,确定日均人数上限,并实现学生和家长错峰入场。鼓励考生在保障安全前提下通过步行、自行车、私家车前往,原则上一名考生由一名家长陪同。
(三)建立巡查制度。考点应当安排专人做好考试现场管理,监督进入考试区的考生、考官及工作人员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及时对考生进行疏导、分流,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四)提供医务保障。考级机构应当有专人负责医务保障工作,应急处理考生、考官和工作人员临时出现身体不适等情况。对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要及时向就近医疗机构反馈和沟通。
三、场所防控管理
(一)严格选择考场。考场选择应符合《社会艺术水平考级 考点、考场设置及环境要求》(GB/T36725—2018)要求,并避免在人员密集和流动性大的车站、医院、商业区等地点附近安排 考场。
(二)降低人员密度。各专业考生考场内人均面积最低标准 按照《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考点、考场设置及环境要求》(GB/T36725—2018)规定上浮 2㎡执行,且集体性考试中音乐基础知识和美术专业每个考场人数上限 50 人、舞蹈专业每个考场人数上限 10 人。考生在候考区内人均面积不低于 2㎡,并保持安全距离。严格控制家长等候休息区人数,考生进入考场后,鼓励家 长在户外活动,根据时间安排在规定出口处等候。
(三)加强消毒通风。考级机构应当在考试前一天以及考试期间对考点公共部分如地面、电梯、门把手、楼梯扶手和考场内部的桌椅、乐器、考试道具等高频接触物体,及时进行清洁消杀。 建立《考点清洁消杀记录表》,记录消杀时间、责任人等信息。集体性考试相邻场次间应有充足的间隔期做好考场的换气通风。
(四)配备充足防护物资。考级机构在各考点应当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口罩、免洗手消毒剂或消毒湿巾等防护物资,在考场、候考区、洗手间等区域配备洗手液、医用酒精等消毒物品,便于考生、考官和工作人员随时消毒清洁。
(五)加强宣传教育。考级机构要积极通过多种形式向考生和家长宣传、培训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讲解现场考级活动期 间的防疫措施和安排,提高考生和家长预防控制意识和应对能力。考点应通过设置提示牌、摆放宣传品、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 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
四、考官和工作人员健康管理
(一)开展员工健康监测。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 考级机构应当在考试前 14 天对直接接触考生的工作人员、考官等群体进行健康监测,对有疑似症状的禁止上岗并及时就医密切跟踪病情进展。要关心关爱所有员工身心健康,做好员工健康管理。
(二)严格上岗工作规范。考官及工作人员应当减少不必要外出,对因参加考级活动出行和流动时,均须严格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尽量避开密集人群,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五、应急管理
(一)压实主体责任。考级机构应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完善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健全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 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沟通协调,接受专业指导,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 处置流程,严防恢复现场考级活动引发各类安全事故。
(二)强化应急处置。考级机构应加强对承办单位疫情防控管理,指导承办单位制定疫情处置方案,密切与属地管理的信息共享与沟通配合。在现场考级活动中如出现疑似症状考生,考点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暂停考试并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现场管理,避免恐慌,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管理和隔离措施,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六、监督检查
(一)开展检查督导。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明查暗访、考前询问、考后调查、畅通社会反映渠道等多种方式,深入考级现场开展疫情防控检查和督导,确保考级机构和承办单位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出现考级疫情防控监管真空地带。
(二)及时警示纠正。对于麻痹大意、消极应付现象要进行警示、坚决纠正,对于风险隐患、漏洞短板要及时发现、有力处置,不放过一处细节,坚决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