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玲雅少儿艺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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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琴房管理有关制度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琴房管理,保持琴房管理的良好秩序,充分发挥琴房的功能和效益,提高琴房的使用率,给师生创造文明有序的教学环境,现就进一步规范琴房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琴房管理制度
(一)为更好地保护琴房财产,所有进入琴房的学生必须洗手擦干后方可进入琴房。
(二)保持琴房卫生,严禁将食物等与教学(练琴)无关的物品带入琴房,禁止在钢琴上放置水杯及装有液体的容器等。
(三)不得人为的损害钢琴,否则照价赔偿。
(四)不得在琴房教授私人学生,或将非本中心学生及其他无关人员带入琴房或使用琴房内设施设备等。
(五)所有琴房使用结束后要关闭琴房内电灯、风扇及窗户,并锁好琴房门。
(六)注意防火防盗,安全用电,严禁在琴房内使用电器和私接电源。
二、练琴收费制度
单次 10元/每次/1小时
月卡 200元/每次1小时
季卡 450元/3个月
半年卡 720元/6个月
全年卡 1200元/12个月
说明:
1、琴行现有9台立式钢琴;1台三角钢琴;2台电钢;1架雅马哈电子琴;4架学习鼓筝;(5套架子鼓练习时间受限)。
2、练琴卡所指的次数是以60分钟为单位,每次练琴至少30分钟,不到30分钟均按30分钟计算。
3、为鼓励学员坚持练琴,练琴卡设定了有效期,过期不予延期。
4、琴房课忙,练琴限时1小时,晚间练琴不超过20:00,琴房本着以学琴为主,上课优先的原则。
以上制度从2021年8月1日起执行。
玲雅琴行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