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并向社会公布的通知

2018-11-06
来源:

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并向社会公布的通知

明教规〔2018〕23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建立培训机构黑白名单的要求,深入推进我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根据《三明市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就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主体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是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的责任主体,要联合民政、人社、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做好辖区校外培训机构摸底和资质认定工作,切实履行工作责任。

  二、明确认定范围和条件

  建立黑白名单的范围是全市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重点是面向普通中小学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黑名单》要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白名单》要公布“证照齐全”且无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其中,不良行为对照《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基教厅〔2018〕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教综〔2018〕15号)有关规定进行认定。不良行为已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且没有安全隐患和资质问题的可不列入《黑名单》。

  三、建立黑白名单公布制度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牵头与民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城管行政执法局、消防部门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以联席会议事决策方式,共同研究确定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和“黑名单”,并填写《三明市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见附件),于2018年11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第一批名单,今后根据治理进展及时更新发布。

  各县(市、区)拟公布的黑白名单应先报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办公室,联系人:连加鑫,联系电话:13806973793,邮箱:smxwpxzlb@163.com。

  凡未按要求建立《黑名单》和《白名单》并向社会公布的,市教育局将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和约谈。

  

附件:三明市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样式)

附件:三明市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三明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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