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语言表演艺术水平考级开始报名啦!
语言表演艺术水平等级考试(简称“朗诵考级”),是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在规范的操作程序下,通过统一的评判标准对参加考级人员的朗诵艺术水平进行评比、认定的一种测评方式,是检验朗诵教学质量和学习成果的一个重要途径,是普及艺术教育、提高国民素质的一种重要手段。
朗诵考级教材1-3级
一、报考对象:
凡爱好朗诵并具有一定基础者(年龄、地区、职业、文化程度等不限)均可报名。
二、考试要求:
1、考生使用文化部艺术发展中心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系列教材《朗诵》(中国友谊出版公司出版)参加考试,考试级别与申报级别一致。
2、考生根据自身的年龄特点,结合朗诵作品的难易程度,本着“由低到高”的原则进行报考。
3、考生现场用普通话朗诵所报考级别的作品两篇(中国古诗词为必考内容):
1~3级,考生自选中国古诗词一首和其他题材朗诵作品一篇,可不脱稿;
4~7级,考生自选中国古诗词一首(脱稿朗诵),考官指定其他题材朗诵作品一篇(可不脱稿);
8~10级,考生自选中国古诗词一首(脱稿朗诵),考官指定其他题材朗诵作品一篇(可不脱稿);
表演级,考生自选一篇古诗文和一篇现代文学作品(均脱稿朗诵),考官指定其他题材朗诵作品一篇(可不脱稿)。
4、儿歌、绕口令、诗词等不论是自选还是指定,均需脱稿朗诵;其他题材朗诵作品可不要求脱稿。
5、朗诵作品可以配乐,音乐资料自备,配乐与作品思想内容和语言表达的贴合度作为测评参考。
三、报考须知:
1、考生在授课教师的指导下报考相应级别,切忌盲目。
学前阶段:1~3级逐级报考;小学阶段:首次报考不能超过3级,之后可越1级报考;中学阶段:首次报考不能超过7级,7级以上逐级报考。
2、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个级别,办理完报名手续后,恕不办理改报或退报手续。
3、完整、准确、清晰填写或打印《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考生登记表》,每人次、每专业一张登记表。
4、每人次、每专业近期2寸照片3张(登记表、准考证、考级证书各一张),照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和级别;身份证复印件1份。
5、考生已通过文化部艺术发展中心或其他考级机构等级考试的,须附上已过级别证书复印件以供参考。
6、考生报名后,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作弃权处理,恕不办理退费手续。
7、主办单位对考级活动有研究、摄像、录像、出版、宣传及处理权。
8、考生必须按准考证所示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无准考证或准考证与身份不符者,均不准进入考场。
文化部艺术发展中心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考生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
考级定点机构牌匾
文化部艺术发展中心福建考区
清流玲雅艺术中心考级点报名及预订教材电话:
监督电话:吴老师 13950009250
办公室电话: 0598-5339386
招聘招生: 雷女士 18006980619
行政管理:吴先生 13806978783
报名地址:清流县龙津镇文化街115号三楼